昆明萘系減水劑如何在工程中使用?
1)引氣劑及引氣減水劑進入工地(或混凝土攪拌站)的檢驗項目應包括:PH值、密度(或細度)、含氣量、引氣減水劑應增測減水率,符合要求方可入庫使用。
2)抗凍性要求高的混凝土,摻引氣劑或引氣減水劑,其摻量應根據混凝土的含氣量要求,通過試驗確定。
3)引氣劑及引氣昆明萘系減水劑減水劑,宜以溶液摻加,使用時加入拌合水中,溶液中的水量應從拌合水中扣除。
4)引氣劑及引氣減水劑配制溶液時,充分溶解后方可使用。 5)引氣劑可與減水劑、早強劑、緩凝劑、防凍劑復合使用。配制溶液時,如產生絮凝或沉淀等現象,應分別配制溶液并分別加入攪拌機內。
6)施工時,應嚴格控制混凝土的含氣量。當材料、配合比或施工條件變化時,應相應增減引氣劑或引氣減水劑的摻量。
7)檢驗摻引氣劑及引氣減水劑混凝土的含氣量,應在攪拌機出料口進行取樣,并應考慮混凝土在運輸和振搗過程中含氣量的損失。對含氣量有設計要求的混凝土,施工中應每間隔一定時間進行現場檢驗。
8)摻引氣劑及引氣減水劑混凝土,采用機械攪拌,攪拌時間及攪拌量應通過試驗確定。出料到澆筑的停放時間也不宜過長,采用插入式振搗時,振搗時間不宜超過20S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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